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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时间] 2017年12月07日

[嘉宾] 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涌

[简介]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的诉求已从吃得饱转向吃得好、吃得放心。一勺油、一碗米、一桶奶粉,看似家常小事,然而其食品安全,不仅关乎百姓的身体健康,更是百姓安全感、幸福感的基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近年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深入贯彻“四个最严”要求,积极落实“四有两责”,创新监管手段,多措并举,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确保了全市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了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文字实录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与广元市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作客我们演播室的嘉宾是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涌。马局长,非常欢迎您能够来到咱们的演播室。咱们演播室有一个规矩,就是要跟咱们在线的网友先打个招呼。

【马涌】: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观众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来到“在线访谈”节目和大家做这样一个交流,希望通过这一期节目,让大家对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一个更全面的、更深刻地了解,也希望大家多给我们提出意见,以便我们更好地改进工作。

【主持人】:我们也非常荣幸能够请到马局做客咱们的演播室,就食品方面的问题和大家做一个交流。当前,居民在外就餐现象是越来越普遍了,那么我就想问您一个问题,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餐饮消费需求,你们在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希望您能够与咱们交流交流。

【马涌】:好的,促进餐饮业提高质量安全水平,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餐饮业质量安全指示精神的重要体现,我们在保障千家万户的食品安全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首先,在餐饮企业开办之初的审批环节,就要求严格落实制度建设和从业人员管理(提供建立保证餐饮食品安全的各项制度,配备经考核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切菜、配菜、烹饪、以及传菜、清洗消毒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大型和连锁餐饮企业、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要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技术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其次是必须提供配备与餐饮服务相适应的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并定期清洗和维护、校验保温、冷藏和冷冻设施设备,确保运转正常;贮存、包装食品的容器做到清洁无害,不使用含塑化剂的塑料制品存放油脂及油脂类食品、酒类饮品;鼓励使用食品级不锈钢材质的容器、工具和设备。

再次是在日常监管中,要求把原辅料购进质量安全关,建立稳定的原料供应渠道或供应商,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重点加强对米面油、肉类和水产品的采购管理,保证购进原辅料的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禁采购和使用假冒伪劣的食品原料和酒水饮料,并落实专人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原料,及时处理超过保质期或者变质的食品及原料。   

最后是严把餐饮具清洗消毒关和环境卫生控制关,指导规范餐饮企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规范的洗涤剂和消毒剂,保证餐具、饮具干净卫生;餐饮企业不能自行清洗消毒的,应当使用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的清洗消毒后的餐具、饮具;并要保持加工操作区、就餐区和卫生间等区域的清洁卫生,做到加工操作区的地面、墙壁、天花板平整、无破损、无污垢,加工贮存设备、工用具等物品及时清洗消毒,保持就餐区地面整洁、桌面清洁、通风良好,并切实做好防蝇、防虫和防鼠工作。

二是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严格餐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布局、清洗消毒、冷藏冷冻等项目的审查和现场核查,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对符合条件的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依规加强小餐饮、家庭托餐等许可或备案登记管理,实现餐饮业许可管理全覆盖;进一步健全网络餐饮服务监管、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学校(含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民航、铁路运营等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实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网格化、全覆盖,重点加大对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米面油、肉类、水产品、调味料、餐饮具和菜品、自制饮品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加强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用水、进口食品和餐饮用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及时公布监督检查结果和抽检结果。

严格落实网络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具有实体店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保证公示菜品和信息真实、加工菜品规范安全、食品容器和餐具清洁无毒、配送过程食物不被污染、消费者投诉及时处理,开展网络餐饮服务监督检查和网上监测,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联动协调,做好集中用餐单位的日常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含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纳入学校安全工作内容,强化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监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的安全管理;民政部门要将养老机构食堂的质量安全列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的重要内容;卫计部门要加大对医院食堂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对学校(含幼儿园)、医院和养老机构的营养健康指导;旅游部门要将餐饮质量安全纳入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评定标准,促进餐饮业质量提升;铁路总公司要将餐饮质量安全与运营安全同检查、同考核;县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区域实际,加强村民自办宴席等形式的农村集体用餐管理,防止因误采误食野果和野生毒蘑菇、误用亚硝酸盐、误饮甲醇等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严厉打击餐饮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无证餐饮和户外餐饮摊点整治力度;严厉查处使用来源不明食品原料、病死或者死因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加工制作食品,以及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掺杂使假、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购买使用“地沟油”等违法行为;建立联动联查、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形成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

三是全面开展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量化分级公示制度,深入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全部实行量化分级评定,80%的大型餐饮企业、学校(含幼儿园)食堂的量化等级达到良好以上;开展“明厨亮灶”质量提升行动,以特色餐饮商业街区、A级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大型和连锁餐饮企业、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为重点单位,提升“明厨亮灶”覆盖面;推进食品原辅料及其来源公示,公开加工制作过程,提高公众参与度和社会公信力。  

创新管理方式,积极推广“生产基地+餐饮企业”“生产基地+加工企业或者商场超市+餐饮企业”等食用农产品直供直销模式,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和抽检监测,设立优质精品肉菜专柜,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广泛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行动,以主体责任落实、原料安全控制、操作过程规范和服务质量提升为重要创建内容,积极开展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和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鼓励小餐饮集中规范经营,实行大宗原料统一采购和餐具、饮具统一消毒的管理模式。

强化培训管理和绩效考核,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专业技能培训和竞赛,提升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水平;强化厨师培训和管理,实行餐饮服务职业资格制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竞赛,大力推广名店、名厨、名菜,积极培育地方餐饮品牌,宣传品牌文化,树立品牌形象,提升广元饮食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主持人】:今天我们的节目受到了不少网友的关注,我们一起来看一下网友的提问。网友“小杰”说:听说现在城区市场在取缔杀鸡店,请问我们市民现在杀鸡要去哪里呢?希望马局能给大家说一下。

【马涌】:好的,网友朋友,为进一步加强禽类疫病防控,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成果和推进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切实保障禽类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从201738日起,停止活禽宰杀,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广元市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发〔201766号)精神,对涉及从事活禽销售、屠宰等人员切身利益,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落实必要资金按现行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给予必要扶持,并对因转型而致失业的,在再就业培训和重新就业方面予以适当照顾。

《广元市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工作方案》划定市城区东至九华岩、南至南山脚、西至西二环、北至北二环区域内,禁止活禽交易和屠宰。为了满足广大市民的消费需求,过渡期内(2018121日前)由利州区人民政府会同市农业局等部门联合推荐临时屠宰企业并报政府同意后承担宰杀任务。按照市人民政府2017626日“市城区活禽集中宰杀、冷链运输、冰鲜上市暨迎国卫复审督查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要求,由利州区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已选定东坝八二一中学对面龚鸭子和南河原中方制药厂区内,为过渡期内临时宰杀点。活禽集中交易和永久性屠宰点现已确定一个,设在盘龙广元市农产品交易中心,目前已进入规划设计中;另一个集中屠宰点设在大石或龙潭片区,现正在选址确定中,预计2018年底投入使用。

【主持人】:非常谢谢马局,网友朋友也注意了,刚才马局在回答中也说了我们具体的地点和位置,希望大家不要走错了方向。那我们来看一下第二个网友的提问,网友“大飞”说:我有一个小吃店,有独立的门面,有营业执照和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餐饮服务)备案证,可以上饿了么、百度这些外卖平台吗?随着我们科技越来越发达,饿了么、百度这些外卖平台也是发展的越来越好,他就是想问他自己的小吃门店能不能上饿了么和百度这些外卖平台,希望马局能够给他说一下。

【马涌】:2016年101日施行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材料进行审查;2016318日下发的四川省《关于加强第三方平台网络订餐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餐饮单位入网前,应向第三方平台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供第三方平台开展资质审查。201731日执行的《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对小餐饮店实行备案管理,要求小经营店办理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取得食品小经营店(餐饮服务)备案证的食品经营者不能进入第三方平台开展食品经营行为。若要入网经营,需按照《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进入网络订餐平台进行网络经营。一句话就是说要进入第三方平台的网络经营,必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才能到第三方平台经营。那么小餐饮店是不能进入

第三方平台。

【主持人】:那非常谢谢马局长,根据刚才“大飞”所说的他的那个条件是不允许上第三方平台的吧?

【马涌】:对,他要上第三方平台必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主持人】:好,那你要赶快去办理相关的手续,尽快在网络平台上进行你的销售。那我们看一下下一位网友提问。网友“花开富贵”说:我开了一家副食店,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请问我可以在网上销售食品吗?看来网络销售现在非常受大众喜爱,希望马局在这里能够给他解答一下。

【马涌】:好的,“花开富贵”网友你好,可以。首先说可以,根据《网络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药总局令36号)第四条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主持人】:那他又和您互动了,他说自己在家里做好的包装好的熟食品,如果在网上销售,需要办什么证件吗?看来“花开富贵”和马局的沟通是非常的活跃,希望马局再给他解答一下。

【马涌】:好的,自己在家里做好的包装好的熟食品如果在网上销售,不能办证,也不能在网上销售。根据《网络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药总局令36号)第四条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主持人】:谢谢马局,看来关于食品的问题大家的提问非常的多,民以食为天嘛。我们再来看一下网友的提问,网友“我不是大雄”说:我是一名回乡创业的大学生,想把家乡的土特产品进行加工包装后销往外地和网上销售,请问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吗?如果需要,在哪个部门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希望马局能够解答一下。

【马涌】:好的,这位网民朋友需要办《食品生产许可证》。(它的依据主要: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证。2、《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总则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办理部门就是在你所在地的市政务服务中心或者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的食药局窗口。在四个县是在工商食药质检窗口,在三个区是在食药工商窗口办理就可以。

按《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三条的要求,提供以下材料: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3、四张图即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图、工艺设备布局图、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4、两清单(食品生产主要设施、设备清单、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清单)等资料。

具体要求还可登录广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首页公共服务事项中的办事指南进行查看或者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食药局窗口办理咨询业务。

【主持人】:看来现在在网上开店或者是要办理相关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手续也是非常简单了,比起以前来说。

【马涌】:对。

【主持人】:网友“王大美丽”说:我开了一家糕点加工小店,请问需要办什么证件?看来今天马局需要解答很多的问题了

【马涌】:网友朋友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及《广元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认定标准(试行)》)的规定:(1)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简单且不具备食品生产许可条件的个体食品生产加工者(个体工商户),涉及产业政策调整的,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2)对食品进行集中生产加工的个体工商户,按小作坊进行备案管理;(3)对现场制售(前店后坊式)的蛋糕店、面包店、熟食店(含卤肉店、烤鸭店)等无固定就餐场所的个体工商户按小作坊进行备案管理;(4)生产加工的食品用于从事网络销售的,应当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以上依据认定,你属于食品小作坊,应在所在辖区的食药监管部门办理备案。

【主持人】:那马局我想问一个问题,随着广元发展的越来越好,有很多的人都回到家乡来开店,我想问一下对于他们这样开店的,政策上有没有什么帮助,开店需要哪些手续呢?您能够给大家介绍一下吗?

【马涌】:好的,从事餐饮服务,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再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我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登录注册提交申请。首先需要填写《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在互联网登录、注册,自主填写《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相关内容,提交至广元市利州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并打印出申请书。这一个我指的是在市城区从事经营的,在各县区经营的就在各县区的政务窗口办理。

二、将申请书和相关资料提交给广元市利州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二楼)食品药品和工商局窗口受理、审查。相关资料包括:

1.有效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或现场实景图片(至少3张不小于4寸彩照,画面清晰可见)。

3.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及健康证明。

这里要说明,对残疾人或边远乡镇个体户或年龄在60岁以上的申请人可持相关资料到窗口直接申请受理。

三、辖区食品监管人员到现场核查。

四、广元市利州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审核审批。

五、免费制证、发证。

【主持人】:非常感谢马局的介绍,介绍的是非常的详尽,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不能对所有网友的提问进行一一解答,今天的访谈就要结束了,网友和马局的交流也是非常的积极,马局长还有什么要对广大网民朋友说的吗?

【马涌】: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谢谢各位观众朋友,欢迎大家继续关注我们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共同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希望广大网民朋友,今后发现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问题,欢迎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依法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严格为投诉举报人的信息保密,坚决维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将按每起案件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最低不低于200元的标准兑现举报奖励。大家再见!

【主持人】:也非常感谢马局能够来到咱们的演播室跟大家做一个食品方面的交流。我也再次代表网友感谢马局长来参与咱们市政府的节目。也感谢网友们的积极参与。感谢您对广元市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的关注,下次节目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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