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8450399/2017-15131 关 键 词 解读
发布机构 市林业园林局 发文日期 201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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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元市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生态屏障重点县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一、起草过程

森林、草原、湿地是陆地生态系统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人类社会永续发展的生态根基。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精神,深入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保护和修复长江上游生态环境,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助力全省脱贫攻坚,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屏障重点县建设。2017年5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屏障重点县建设的通知》(川办函〔2017〕90号),2017年5月17日,省林业厅印发《关于申报森林草原湿地生态屏障重点县的函》(川林规函2017〕366号)。按照省上相关要求,生态屏障重点县从全省4大重点生态功能区中遴选,我市处于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符合申报条件的县区只有青川县和旺苍县。6月—7月,我局会同旺苍县和青川县林业园林局精心准备申报材料,积极向省林业厅汇报对接。7月底,经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以市政府名义向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省发展改革委以及省财政厅正式上报了申报材料。9月中旬,由省林业厅牵头组织对全省申报森林草原湿地生态屏障重点县建设方案进行了审核,旺苍县和青川县方案已通过并纳入报省政府推荐名单(该名单包括全省4大重点生态功能区、20个县。其中,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生态屏障重点县4个,我市占据2个名额)。在此基础上,今年9月下旬,我局认真研究,积极行动,对青川县和旺苍县森林草原湿地生态屏障建设现状进行了充分调研,并形成了《实施意见》初稿,在林业系统内部征求意见后进行了第一轮修改,10月初形成修改稿;在充分征求市发展改革、农工委等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经反复修改和完善,于11月24日经市委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协调推进小组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12月1日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了《广元市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生态屏障重点县建设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二、《实施意见》的总体架构

制定《实施意见》的主要目的是加强我市森林草原湿地生态屏障重点县建设,深入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广元行动,保护和修复嘉陵江上游生态环境,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助力全市脱贫攻坚。《实施意见》有三方面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屏障重点县建设的通知》(川办函〔2017〕9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我市的指导思想和到2020年森林草原湿地生态屏障重点县的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是建设重点。提出了我市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实施森林质量提升行动、以抓实林业产业发展助推脱贫攻坚等五项建设重点。其主要依据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大规模绿化全川广元行动实施方案》。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在省政府办公厅(川办函〔2017〕90号)要求基础上,增加了“积极申请政策性银行贷款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积极申报世界银行及国际多边金融机构的开发性贷款推进生态项目建设”的内容。